新盛客服微信【77296577】近期,信用中国(陕西)官方网站公布了最新的行政处罚公告,指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,经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整改后仍无行动,已被处以12000元的罚款。
公告中提到,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,违反了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。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曾向其发出限期整改指令,要求其支付员工工资,但公司逾期未执行。
6月13日,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法规,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进行了12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根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官方信息,该公司成立于1962年,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(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14位)的核心子公司之一,也是中建集团在广东的唯一总部企业。公司员工总数超过3万人,其中局总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。除总部外,公司旗下十四家主要生产单位中,有八家位于广东,广东地区员工人数超过万人。